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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吴泽鹏 每经编辑|陈星
去年9月,升达林业(SZ002259,股价4.14元,市值31.15亿元)公布了一起高达6500余万元的诉讼案件,因升达林业处于被告位置,引起投资者关注。
11月2日晚间,升达林业发布了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收到一审判决,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过,升达林业也在公告中表示,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到,2019年,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向升达林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升达林业存在违法事实。随后,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致使其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起诉升达林业并要求赔偿。
截至今年7月,升达林业收到法院寄送的起诉案件卷宗超过370起。其中,195起已于去年3月25日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结果为升达林业需承担赔偿责任2175.08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升达林业一审胜诉
根据公告,成渝金融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诺安资产的诉讼请求。去年9月,诺安资产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为由对升达林业提起诉讼,当时的诉讼请求为判令升达林业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6565.54万元、佣金损失19.62万元、印花税损失6.54万元。
2016年5月9日,诺安资产成立诺安资管舜耕天禾2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并代表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升达林业股票,获配2956.51万股,股票价格6.99元/股,金额2.07亿元。
2019年5月22日,升达林业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行为。随后,诺安资产以升达林业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成渝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升达林业承担赔偿责任。
从一审判决来看,诺安资产的诉求并未得到法院认可。不过,升达林业在公告中也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故此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此前195宗诉讼合计需赔付逾20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尽管诺安资产一案暂告段落,升达林业仍面临大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
根据升达林业今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371宗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其中3宗已撤诉),诉讼总金额达1.79亿元,其中195宗案件已二审审结。
记者查询发现,前述195宗案件,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审理,涉及的诉讼总额为5000余万元。一审时,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升达林业需赔偿投资者损失2175.08万元,并承担诉讼费62.99万元。随后,升达林业提起了上诉,但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了升达林业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此外,记者还查询到,今年5月,升达林业在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中介绍,截至2024年末,公司针对证券虚假陈述计提预计负债4543.30万元。
记者发现,上述无论是已计提的预计负债,抑或是涉及的诉讼总金额等,占升达林业营收、净利润的比例均较大——以今年前三季度业绩为例,升达林业前三季度收入7.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只有1959.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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